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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能力 抓落实】塔河县召开政法系统强化能力作风建设人民法治监督员聘任会议 精选

来源: 塔河宣传      时间:2023-03-29 22:17:15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县强化能力作风建设会议精神,推进“工作落实年”活动在政法系统有效开展,3月29日,塔河县政法委召开政法系统强化能力作风建设人民法治监督员聘任会议,在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党员、工商企业家、行业协会代表、基层社区工作者中聘请30名同志任人民法治监督员。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塔河镇党委书记张立峰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继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晓军,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小虎,政法各单位相关负责人,新聘任人民法治监督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政法各单位和新聘任的人民法治监督员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建立人民法治监督员制度的重要性,积极开展和全力配合法治监督工作,努力为塔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会议要求,新聘任的人民法治监督员要加强监督,履行职责,努力促进全县法治建设工作有效开展。要把握工作方法,及时发现执法司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全力推动法治服务提质增效。要突出工作重点,集中反映一些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久拖未决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真正当好法治建设的信息员、宣传员和指导员。要强化督促整改,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执法司法问题,推动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法治坏境进一步优化。同时,法治监督员要加强学习,提升能力,不断提高法治监督工作水平。要主动了解全县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加强对执法司法服务的认识,了解政法机关的工作职能、熟悉执法司法工作流程,提高监督工作的水平,保证监督工作不偏差、不走形、不出错。要深入实际,做到客观、真实、准确地查找问题,反映情况。要遵守纪律,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遵守有关工作制度和规定,切实维护好自身形象。

会议强调,要加强领导,强化保障,确保监督员顺利开展工作。政法各单位要主动接受法治监督,积极配合监督工作,为监督员实施监督创造良好的环境。要支持监督员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地参与监督工作,为监督员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保障。要健全制度,推进法治监督工作长期化、规范化、制度化,对法治监督员反映的问题和意见,要及时调查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会上,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继强主持会议,并就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提出具体要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晓军对《关于建立人民法治监督员制度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进行了说明。与会领导为新聘任的法治监督员颁发了聘任证书。法治监督员代表和政法单位代表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会后,新聘任的人民法治监督员参观了法院的刑事审判庭、荣誉室、大审判庭、诉讼服务中心等场所,近距离了解法院工作和相关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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